陳瑤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視覺傳播設計碩士,曾任洛杉磯Metrolight Studio總監,目前為影舞集表演印象團團長暨藝術總監。赴英研習機構為位於英國倫敦的巴比肯藝術中心(Barbican Center)及倫敦藝術委員會(Arts Council),並曾赴貝特希(Battersea)藝術中心等地參訪。
前言:英國相當重視文化,文化被視作公民應享的權利之一,在「原創性」開發上的投資更是不遺餘力。九○年代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政策的提出,主要為了讓政府、民間更能深入了解文化與創意的整體價值,透過精密統計數值轉換,為政府向來在文化建設與原創性開發的投資正名,使文化政策得以此名目爭取更多的資源。
英國傳統上相當重視文化,文化被視作公民應享的權利之一,在「原創性」開發上的投資更是不遺餘力,創意的價值並未成為其工業革命後社會快速變遷的犧牲者,反而是促成產業發展轉型的源泉。
九○年代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政策的提出,主要為了讓政府、民間更能深入了解文化與創意的整體價值,因此透過此一精密統計數值轉換,為政府向來在文化建設與原創性開發的投資正名,使文化政策得以此名目爭取更多的資源。
文建會長期以來辛勤耕耘推動各項立意良善的文化政策,然在台灣整個大環境對文化的漠視下,造成目前政府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定位及推展上遇到瓶頸,且難以充分獲得經濟面的關照。
筆者承蒙文建會惠予此次赴英交流考察機會,得以就近觀察英國政府文化藝術輔導政策效能和高度彈性,其如何大量援引發展民間資源與活力,健全整體文化藝術環境。主要建議國家應把厚植文化創意土壤視為整體政策內容之一,唯有在全民了解正視文化創意的價值,修正社會價值觀的不平衡,後續文化政策推行起來方能事半功倍。
◎台灣社會的面相
美國總統林肯有句名言:「一個人四十歲以前的臉是父母決定的,但四十歲以後的臉卻是自己決定的,要為自己四十歲以後的長相負責。」個人的面相來自經年累月修養的累積,同理可推,一個社會的面相和它長期關注的焦點以及經營的活動息息相關。
這四、五十年來生成台灣的面相,每天翻開報紙幾乎可以一覽無遺地看到:資訊科技迅速驚人的生產能力、不按牌理出牌的股市、還有許多聰明慧黠的商人設計各種誘人廣告、兢兢業業討生活的眾生百姓,當然少不了佔滿數版面的混亂不明政治局勢…至於文化,總覺得是政經掛帥之下聊勝於無的裝飾。
這幾年在台灣待的時間較長,也開始與藝術界朋友一起做一些跨界的創作,深深覺得這裡遍地有創意種子,藝術創作仍在發生,然而社會提供藝術、創意的養分不足,讓我們看文化發展時頗有見樹而不成林的遺憾。
在整個社會對文化藝術整體價值認知不足狀況下,造成目前政府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定位及推展上遇到很多困難,且還會受到質疑,因此更使得該政策無法充分得到經濟面的關照。以上種種因果互為表裡,我們必須認清現況,引入陽光和水,大量施肥灌溉這塊文化土壤,使其成為能結各種甜美果實的沃土。
◎英國文化創意產業再出發的前提
在英國傳統上,文化被視作公民應享的權利之一,如公立博物館、美術館一律免費參觀,完善的劇院設施遍及各鄉鎮,欣賞歌劇、音樂會,參與藝術節活動為民眾不可或缺的休閒娛樂之一。
同時政府對於文化建設等有關活動的規劃多以十年為期,著重文化扎根的長期性耕耘,藝術文化得以深入不同領域,如莎士比亞的劇碼已從原表演藝術的劇場延伸到文學、教育,出版等,進而推廣到世界各個角落,成為家喻戶曉的英國文化資產。
唯有創意才能使傳統不斷活化、再生,因此在「原創性」開發上的投資,英國政府更是不遺餘力,創意的價值並未成為其工業革命後社會快速變遷的犧牲者,反而是促成產業發展轉型的源泉。
九○年代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政策的提出,主要為了讓政府、民間更能深入了解文化與創意的整體價值與對社會的貢獻,因此透過一精密數值轉換統計,為政府向來在文化建設與原創性開發的投資正名,並使得文化政策得以此名目爭取更多的資源。
文化創意產業在英國包含廣告(Advertising)、建築(Architecture)、藝術與古董市場(Art & Antiques Market)、工藝(Craft)、設計(Design)、時尚設計(Designer Fashion)、影視(Film & Video)、休閒軟體(Interactive Leisure Software)、音樂(Music)、表演藝術(Performing Arts)、出版(Publishing)、軟體與電腦服務(Software & Computer Services)、電視/電影(Television and Radio),以上加總的年產值經過精密的計算,去年已達佔國民生產毛額GDP之百分之十五,此數字還不涵蓋工業設計所開發的龐大產值部分。英國政府因此信心滿滿,預料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值今後將會繼續向上攀升。
文化創意產業在英國包含廣告(Advertising)、建築(Architecture)、藝術與古董市場(Art & Antiques Market)、工藝(Craft)、設計(Design)、時尚設計(Designer Fashion)、影視(Film & Video)、休閒軟體(Interactive Leisure Software)、音樂(Music)、表演藝術(Performing Arts)、出版(Publishing)、軟體與電腦服務(Software & Computer Services)、電視/電影(Television and Radio),以上加總的年產值經過精密的計算,去年已達佔國民生產毛額GDP之百分之十五,此數字還不涵蓋工業設計所開發的龐大產值部分。英國政府因此信心滿滿,預料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值今後將會繼續向上攀升。
◎英國政府輔導文化藝術的角度
*由下而上的機制
不同於歐陸由文化部主導的文化政策型態,英國文化政策強調借用民間的創意與活力,文化藝術的發展回歸由民間主導,個人、團體非以政府政策為發展指標,可依其喜好及其認為對大環境有益之事進行創作、研究發展和推廣。
政府退為協助輔導之角色,其最重要的職責在於設立各類完善的補助機制,以健全整體文化發展建設,同時從旁協助補助計畫的確實執行,提供獲得補助單位所需的諮詢和資源連結。
在英國由下而上的機制設計下,每年先由基層負責藝文補助單位向受其補助的團體或個人徵詢下年度的計畫,作為其撰寫年度計畫編列補助預算的參考,再向上呈報,所有基層單位的需求被一字排開,依計畫的迫切性決定補助的先後順序後再將成果向上呈報。
中央雖會每年訂定優先性政策方向(如藝術教育等),適時調整其補助與執行的優先順序,但政府從不會以宣布其文化政策方向來影響民間藝術文化之計畫方向,反而從民間提案的內容方向中掌握社會前進的脈絡,也因此藝文補助的結構總能隨著社會變遷發展隨時調整,具有相當的靈活度和適用性。
*補助對象面面俱到,顧及整體文化生態發展
負責統整國家藝術資源的藝術委員會(ARTS COUNCIL)所負責之三大項常態性的藝術補助包括:藝術創作補助(Grant for the Arts)、團體申請(R.F.O)補助以及場所修整、設備補助(National Lottery Fund),整體架構在於輔導藝術成為一完整產業生態,整個中下游每個環節充分連結且發展健全。
因此在團體補助方面,不只是表演藝術團體得以申請,亦有相當大的比例放在協助推廣藝術文化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如常設性藝術節機構、基金會或從事國際行銷推廣、開發新觀眾、新劇場形式等等其他針對不同服務目的和對象的非營利藝術機構。
藝術委員會每年固定探訪各受補助機構,以了解其經營上與專案執行上遇到的問題,進一步思考如何幫助其連結其他資源,提供所需的各項協助。
除了年度業務活動、行政管銷經費等軟體面向得以獲得補助外,另在硬體設備或場地整建方面也有國家發行的樂透彩盈餘撥款,針對藝術團體所需的新設備購置及其場所整修等硬體建設上,進行較大金額的補助。
像是倫敦拉邦舞蹈中心(Laban Center)因此得以在泰晤士河南岸興建全新大樓,邀請到以設計相鄰不遠的泰德當代美術館一炮而紅的赫佐格(Jacques Herzog) & 莫隆(Pierre de Meuron)來設計獨具特色的教學中心。
樂透彩基金(Lottery Fund)在這近十年來對英國文化藝術界的協助,造成藝文硬體建設的全面現代化之外,也帶進更多觀眾人口,以及大量就業機會,更不用提觀光客的倍增,這也可說是英國政府建立民眾對文化價值觀的一大成就
*任用專業藝術人員進入政府文化部門
英國政府藝術文化部門的工作人員需要與民間藝術工作者保持密切的互動與溝通,因此多由民間資深藝術行政工作者轉戰公部門,在不同環境繼續為理想而奮鬥,與台灣文化機構經由公務人員考選任用制度有很大的不同。
台灣文化機構行政人員長期於政府單位,嫻熟公部門的運作模式;英國則是側重於對藝術各領域環境之專業,兼具藝術總監、行政總監或是策展人、藝評人等工作背景。
常見到每位工作人員下班後的另一個去處是某樂團、劇團排練場、或某某藝術家工作室等,他們的日常生活涵蓋了與藝術家以及各藝術從業者之互動、藝術活動欣賞,也因此反映在受理藝術補助的態度上;工作人員會站在協同、服務藝術家的立場,例如與申請補助的新手一起討論協助他編列合理的預算;徵詢每位申請者意見,作為改變申請方式和表格改進的參考等。
而藝術委員會受理補助的原則,以各專案之藝術專業為評量的標準,然撰寫企劃案非藝術家專長,因此盡力幫助他們填寫與完成各項應有的事前文書工作。
◎結語與心得
怎麼收穫,就先要怎麼栽,整地施肥則是第一步。文建會長期以來辛勤耕耘推動各項立意良善的文化政策,然在台灣整個大環境對文化的冷漠下,效果因此大打折扣。英國的文化政策從大處著眼,健全藝術產業各個環節,如此一健康充滿活力的藝術文化圈自會與社會大環境系統建立起互動與回饋機制,因為這些推廣成果與所帶動的社會效應,正是該單位或個人可得到政府長期補助的前提。
感謝文建會的協助促成這次英國行,得有機會看見成功的政策推動如何與環環相扣,尤其我以一個創作工作者的角度來關觀察英國的文化政策與架構,感觸更深刻。
台灣的文化發展在很多方面僅靠文建會的力量顯然仍不夠,建議主管機關應把厚植文化創意土壤視為整體政策內容之一,包括修正社會價值觀的不平衡,由基礎教育與社會教育同時進行;定位文化、藝術與創意的價值;文化中央主管機關與縣市政府在資源整合與業務推動上通力合作等。唯有建立文化創意的價值成為全民共識,後續政策推行起來方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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