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到 ‘文化創意產業’ 這個詞出現在國家建設計劃中的時候, 我的心中百感交集. 這百種感受當中有疑問, 有欣喜, 有猶豫, 有一種相見恨晚的興致勃勃, 但卻也感到些許的意興闌珊. 從來沒有過一個名詞, 或是一個政策方向, 可以這麼深刻的挑起我的七情六慾. 再以忐忑的心看看其中的內容, 尋求一點點解答與計畫, 冷熱的波濤同時襲來, 我也瞬時和許多的人一齊沒入了五里霧中.
算是運氣好, 有機會到這個 “Cultural Creative Industry” 名詞的起源地, 英國倫敦, 做了一個深度的瞭解與調查. 第一個讓我莞爾的發現; 原來這個詩意又充滿經濟政策理想的詞本身就是在一個以創意為產業的文化環境裡應運而生的產品.在規劃未來經濟發展的策略時, 一群學者專家們, 從英國的經濟結構現況裡分辨出了以藝術文化本質所衍生出來的創意新興產業. 也赫然發現這個產業群組正以驚人的速度於2003 年突破了15% 的國民生產毛額, 並仍在逐年成長中. 這個發現, 肯定了英國常年來在藝術創作及發展當代文化上所做的投注, 正挺拔的支持著英國的經濟發展.
藝術文化的存在價值與好處被量化了. 原本 ’無價’ 的性靈陶養, 成為原創性開發與促成產業發展轉型的源泉. 創意使傳統不斷活化、再生, 創意的價值並未成為其工業革命後社會快速變遷的犧牲者,而轉守為攻的搭科技之便讓英國成為世界的當代文化的主流, 並創造著未來文化走向.
文化經濟從思維到驗證的過程其實不長. 英國提出 ‘Creative Industry’ 的概念與數字, 讓其它正在尋找 ‘下一個’ 方向的國家, 如台灣, 興奮的捲起袖子, 打算進入文化創意市場找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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